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0-25 来源:团委 阅读次数:
校团〔2013〕10号 各院(系)分团委: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活动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弘扬自强的时代精神,激励广大同学自立自强,奋发成才,在同学中树立一批勤奋学习、不畏困难、勇于进取的先进典型,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自强之星”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的中国梦”--青年自强·圆梦中国
二、活动时间
2013年10月至2013年12月
三、活动对象
全校本、专科学生
四、推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热心公益,乐观向上,代表着青春新榜样,能够通过本活动传递校园正能量。
2.在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立创业、志愿公益等方面有突出的事迹或成就,在当代大学生中能够起到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榜样作用。
3.在活动报名截止前,本人事迹在本校的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或介绍,并在校园内引起较大反响者优先。
4.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和“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不再参加本次活动,“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提名奖”获得者不受此限。
五、活动安排
(一)报名方法。各院(系)积极发动,并负责组织本院(系)符合条件学生报名,按照团省委要求在中青在线的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进行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2日18时。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同学,请登录活动官网(star.xiaomei.cc),点击注册,进入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填写个人详细信息;
第二步:报名信息填写完整后,请关注活动官网(star.xiaomei.cc)“参选人展示”页面,出现本人展示信息即代表审核通过。
第三步:请通过审核同学在2013年11月22日前,本人开通腾讯微博并在#自强之星#话题下,发布个人报名主页链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注:组委会秘书处官方微博)及校团委官方微博并加关注,并争取获得不少于50个转发支持。
参选微博发布示例:#自强之星#我是****学校**我的个人梦想(或我的个性宣言),请大家关注我的事迹(活动官网个人展示页面链接)并转发本条微博支持我;转发活动logo图(从官网主页下载)@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
第四步:通过手机关注“寻访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微信、易信,便于及时了解活动进展,咨询活动情况,并将自己的自强故事通过“朋友圈”进行传播,让身边的人知道并转发支持你参加本次活动。
(二)院(系)推选。
1.院(系)推荐。
各院(系)负责资格审查、评选推荐工作,并于11月25日前将《“自强之星”报名表》、学生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2000字)等材料统一报校团委107室。
注意:各院(系)要登录活动官方网站(star.xiaomei.cc),从进行展示的同学中,重点审核以下三个内容:第一,本院(系)报名同学的基本资料和事迹情况是否真实;第二,是否通过新媒体(腾讯微博、新浪微博、微信、易信、人人网等平台)传播个人事迹;第三,拟推荐同学是否获得不少于50个腾讯微博好友转发支持。
2.团委评审。校团委在符合以上三条审核条件的同学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定推荐名单并通过腾讯微博的校团委官方账号在#自强之星#话题下进行名单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和评论。
3.校内宣传。学校将通过微博、微信、校内宣传栏、校报、广播等多种校园媒体对“自强之星”事迹进行宣传展示;并举办自强之星事迹报告会,在大学生中开展励志教育,弘扬自强不息的精神。
二〇一三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