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5-2006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03-31 来源:团委 阅读次数:
校团[2006]10号 各分团委、团支部: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团委号召,在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蓬勃向前发展,经校团委研究,报校党委批准,团委决定于二OO六年“五四”期间评选并表彰一批优秀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协会、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学生协会优秀干部。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团支部:采取团支部自荐,分团委召开答辩评议会初评,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提交申请的团支部需对照评选条件,递交书面总结材料,经辅导员签字,交分团委初评,系党总支审核,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采取团内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先由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支委会研究,向支部大会提出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候选人,经支部大会审议通过,经辅导员签字,系分团委和系党总支审核,报校团委审批。在校团委工作的学生,由校团委提出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候选人,征求所在系的意见后评定。 3.优秀学生协会:采取学生协会自荐,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审核,团体联合会召开答辩评议会初评,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提交申请的学生协会需对照评选条件,递交书面总结材料,经指导老师签字,交团体联合会初评,通过初评后报校团委审批。 4.学生协会优秀干部:采取协会内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先由学生协会召开民主评议会,学生协会主席团研究,向学生协会提出优秀学生协会干部的候选人,经学生协会大会审议通过,指导老师同意,学生团体联合会审核,校团委审批。学生团体联合会工作人员经所在部门推荐,主席团讨论通过后,报校团委审批。 5.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学生协会被评为优秀的,授予该学生协会指导老师“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称号。 6.各类评选比例为:优秀团支部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优秀团干不超过团员总数的2%,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5%。名额划分见附表。被评为优秀团支部,其优秀团员的名额可增加一名(从所划分的名额内调整),连续2年及以上被评优的团支部各增加一名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名额。优秀学生协会3个,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3名,学生协会优秀干部50名。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制度,有强烈的大局意识。 2.有健全得力的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按时参加上级团组织召开的会议,能较好的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3.高度重视团员思想教育,每月按要求定期召开团组织生活会,每学期认真开展特色团日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抓出思想建设的成效。 4.团支部密切配合班委会开展工作,积极创建优良学风班。 5.二OO五年五月以来,支部内无人受纪律处分。 (二)优秀团干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为广大团员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积极为广大团员青年排忧解难。 4.自二OO五年五月以来,担任过团支部、年级团总支、分团委和校团委干部,且任职时间达一学期以上。 5.担任团支部干部期间,所在团支部各项团的工作活跃,成绩突出。 6.担任年级团总支、分团委或校团委干部期间,积极配合校、系团委开展各项团内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7.学习刻苦,勇于拼搏,学习成绩良好。 (三)优秀团员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不迟到,不早退,模范遵守学校各项纪律。 2.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团员意识较强。 3.关心集体,热心助人,积极参加校、系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4.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乐于奉献、严于律己、热心为同学们服务。 5.学习刻苦,勇于拼搏学习成绩良好。 (四)优秀学生协会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强烈的大局意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团体管理办法。 3.有健全得力的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较好的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和学生团体联合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高度重视协会会员的思想教育,按照协会的章程和性质,积极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为会员的学习、提高和交流提供平台。 5.有一定数量的会员,正式成立一年及以上。 6.学生协会密切配合团体联合会开展工作,服从管理,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创建优秀学生协会。 (五)学生协会优秀干部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校团委和学生团体联合会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校团委和学生团体联合会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为广大会员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 4.自二OO五年五月以来,在团体联合会工作或担任过学生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干部,且任职时间达一学期以上。 5.工作期间能积极配合校团委和学生团体联合会开展各项活动,工作成绩较突出。 6.任学生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期间,所在学生协会各项工作较为优秀。 7.学习刻苦,勇于拼搏,学习成绩良好。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学生协会优秀干部的评选 1.受纪律处分未满一年者(2005年5月为界); 2.评选学年度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3.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校外租房者; 四、评选要求 1.以“弘扬五四精神,肩负历史使命”为主题,通过评优活动使广大团员增强团员意识,培养团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2.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重视本次评优工作,要把评优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鼓舞干劲的过程,更好的推动团的各项工作的开展。 3.各单位分团委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达不到条件要求的,减少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4.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申报名单及优秀团支部申报材料、优秀团干登记表、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学生协会登记表、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登记表、学生协会优秀干部登记表报校团委审批。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参评。 5.定于4月27日晚6点30分在模拟法庭召开表彰大会。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二OO六年三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