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团校学员管理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6-12-07 来源:团委 阅读次数:
校团[2006]21号 为保证团校教学及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增强团校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制定本制度。 一、入学 1.凡进入团校学习的学员,必须经系(院)分团委推荐。 2.团校学员必须服从团校的管理,牢固树立组织纪律观念,养成良好的学习和工作作风。 3.学生在校期间有下列情况的,一年内不得招收进团校: ①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 ②有不及格科目的。 二、学员管理 1.学员入学,必须认真填写《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团校第XX期学员情况登记表》,并交一寸免冠照片两张。 2.学员分系(院)进行管理,实行各系(院)负责制,由各系(院)统一安排本支部学员的学习和活动,并向团校负责。 3.学员在团校学习和活动期间必须佩带学员证,着装整洁、大方,不穿奇装异服。 4.学员在上课时应保持安静,遵守课堂纪律,不吵闹,不喧哗,不做与上课无关的事。 三、学员考勤登记制度 1.团校考勤工作由团校办公室负责。团校学员须提前15分钟到达上课地点,进行考勤签到。 2.学员在学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确有要事不能上课或参加活动,须持有系(院)分团委证明的请假条向办公室请假,但不能超过2次。 3.一般情况下,上课期间不能离开,若临时有急事,须向老师请假并获批准后才能离开。 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学员资格: ①无故缺席1次以上者(含1次); ②请假2次以上者(含2次); ③迟到或早退达4次者(含4次)。 四、学习和作业制度 1.学员要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认真听讲,做到学有所得。 2.学员要努力学习团的知识,在党的方针政策指导下理论联系实际,在团工作实践中应用理论并提高理论水平,提高思想政治素养,促进团的建设工作。 3.按时按质量完成作业,不得迟交、缺交。 4.学员作业情况与学员结业、评优相联系。 5.鼓励学员积极汇报思想状况,交流学习工作心得,探讨学习工作途径。 6.鼓励学员积极为团校刊物及相关刊物、广播台供稿。 五、学员学业考核评定制度 学习结束后,办公室负责学员的最终学习成绩的评定工作。考核合格者,颁发结业证书;考核优秀者,由团校颁发优秀学员荣誉证书。考核不及格者,不予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