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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五四红旗团委”评选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3-21 来源:团委 阅读次数:

校团[2007]4号

  为了深入推进我校共青团工作,不断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丰富团组织生活的内容和形式,调动各分团委的工作积极性,制定本评选办法。

一、评选标准

“五四红旗团委”的基本标准是:

1.思想教育。组织团员青年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

2.组织建设。定期召开团支部书记会,讨论、布置、检查工作;所属团支部活动正常,团支部凝聚力、战斗力强;认真做好团费收缴和团内奖惩等工作;积极做好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入党的工作。

3.班子建设。团内各级组织和制度健全,团组织干部整体素质高,思想作风过硬。

4.主题活动。围绕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学生的主题,扎实有效地开展特色团日、社会实践、青年志愿者服务等团的各项活动,在所在单位党的中心工作中较好地发挥了生力军作用;围绕青年学生成长、成才和校园文化活动,办实事,办好事,青年受益面广,效果好。

5.支部建设。较好的履行分团委职责,加强支部建设,指导支部工作,带动支部工作全面活跃;基层团组织制度健全有效,富有活力;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团员队伍不断壮大。

二、评选办法

各分团委的基本分为100分,在基本分的基础上,实行加分制。在加分项的各项工作中,符合加分要求的,加上相应的分值。(具体评选加分办法见附件)

三、评选程序

每学年评选一次,在“五四”前后进行。由各分团委提交相关材料,校团委成立评选小组组织实施评优工作。

四、评选结果

按照各分团委的最终得分,以30%的比例评选出五四红旗团委,授予“五四红旗团委”称号,并予以表彰。

五、本评选办法从2006—2007学年度开始实施,由校团委负责解释。

 

 

附件:评选加分办法

 


附件

评选加分办法

 

项目

加分内容

分值

加分标准

得分

宣传

工作

以分团委名义在校报或校团委网页发表与共青团工作直接相关的文章。

4

新闻消息类每篇0.1分;其它不足500字的0.5分;500字以上1分。累计不超过4分。

 

认真指导、主办系级学生刊物,以宿舍为单位发放,并进行校内外交流。

4

每期需向团委递交两份刊物备案,每刊出1期视质量得1-2分,累计不超过4分。

 

积极以橱窗、板报等形式开展分团委工作宣传,效果较好。开展活动有宣传、有报道、有总结。

4

每期得0.5分,与团的工作无关不计分,累计不超过4分。

 

承办

活动

紧密配合校团委承办好各项校园文化活动。

 

分团委每承办一个校级活动加5分;效果较好的,追加1分。没有上限。

 

获奖

情况

各分团委积极参加学校的科技节、学术节等活动,取得优异成绩。

4

在学校的科技节、学术节等活动中,受到表彰的分团委,加2分,累计不超过4分。

 

积极推荐学生参加校外各类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

 

获得国家、省、市奖项的,分别得6、4、3分,其它校外奖项得1分。没有上限。

 

特色

团日

分团委积极主动的指导各团支部开展特色团日活动。

 

被校团委评为“最佳特色团日”的,每一个团支部,其分团委加1分。没有上限。

 

学生干部培养

各分团委积极为校级学生组织输送学生干部。

3

本系学生担任校级学生组织主席团成员的,每出现一名学生,其所在系分团委加1分。加满3分为止。

 

基层团组织建设

按照《团支部工作手册实施意见》规范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

2

规范使用团支部工作手册,加1分;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加1分。

 

工作

创新

各分团委创造性的开展共青团工作,思路新颖,工作有创新。

 

每一项创新活动,效果明显,成绩突出的,加3分。没有上限。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