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6—2007学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7-04-05 来源:团委 阅读次数:
校团[2007]5号 各分团委、团支部: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我校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响应团委号召,在加强团组织自身建设、深化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校园文化活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表彰先进,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蓬勃向前发展,经校团委研究,报校党委批准,团委决定于二OO七年“五四”期间评选并表彰一批优秀集体和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协会、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 二、评选办法 1.优秀团支部:采取团支部自荐,分团委召开答辩评议会初评,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提交申请的团支部需对照评选条件,递交书面总结材料,经辅导员签字,交分团委初评,系党总支审核,报校团委审批。 2.优秀团干、优秀团员:采取团内自下而上,逐级推荐,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先由团支部召开民主评议会,支委会研究并提出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候选人,经支部大会审议,导员签字,系分团委和系党总支审核后,报校团委审批。在校团委工作的学生,由校团委提出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候选人,征求所在系的意见后评定。 3.优秀学生协会:采取学生协会自荐,指导老师和挂靠单位审核,团体联合会召开答辩评议会初评,校团委审批的办法进行。提交申请的学生协会需对照评选条件,递交书面总结材料,经指导老师签字,交团体联合会初评,通过初评后报校团委审批。 4.优秀学生干部: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经系分团委组织评审后报校团委审批。 5.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学生协会被评为优秀的,授予该学生协会指导老师“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称号。 6.各类评选比例为:优秀团支部不超过团支部总数的10%,优秀团干不超过团员总数的2%,优秀团员不超过团员总数的5%,优秀学生干部不超过学生总数的3%。被评为优秀团支部的支部,其优秀团员的名额可增加一名(从所划分的名额内调整),连续2年及以上被评优的团支部,增加一名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的名额。优秀学生协会5个,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5名。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单列。名额划分见附表。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支部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制度,有强烈的大局意识。 2、有健全得力的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按时参加上级团组织召开的会议,能较好地完成上级党、团组织下达的各项任务。 3、高度重视团员思想教育,每月按要求定期召开团组织生活会,每学期认真开展特色团日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抓出思想建设的成效。 4、团支部密切配合班委会开展工作,积极创建优良学风班。 5、二OO六年五月以来,支部内无人受纪律处分。 (二)优秀团干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向党组织靠拢,思想道德品质高尚。 2、工作认真负责,积极承担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积极响应学校号召,在各项活动中起到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3、坚持为广大团员服务的宗旨,乐于奉献,严于律己,作风民主,积极为广大团员青年排忧解难。 4、自二OO六年五月以来,担任过团支部、年级团总支、分团委或校团委干部,且任职时间达一学期以上。 5、担任团支部干部期间,所在团支部各项团的工作活跃,成绩突出。 6、担任年级团总支、分团委或校团委干部期间,积极配合校、系团委开展各项团内活动,工作成绩突出。 7、学习刻苦,勇于拼搏,学习成绩良好。 (三)优秀团员条件 1、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积极参加政治学习。积极响应学校号召,不迟到,不早退,模范遵守学校各项纪律。 2、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主动完成团组织下达的各项工作,团员意识较强。 3、关心集体,热心助人,积极参加校、系和班级的各项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和集体荣誉感。 4、积极参与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乐于奉献、严于律己、热心为同学们服务。 5、学习刻苦,勇于拼搏,学习成绩良好。 (四)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1、学习努力刻苦,参评学年平均学习成绩在70分及以上。 2、担任班委会、校系学生会或校级学生组织干部职务(含各协会副部长及以上学生干部)时间达一年及以上。 3、热爱社会工作,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思想。在各项活动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坚持原则,工作大胆,讲究方法,能力突出,成绩显著,受到同学们的认可和好评。 (五)优秀学生协会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团组织的方针、政策和决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强烈的大局意识。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学生团体管理办法。 3、有健全得力的领导班子,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能较好的完成上级党、团组织和学生团体联合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高度重视协会会员的思想教育,按照协会的章程和性质,积极开展各类丰富多彩、积极向上的活动,采取生动活泼的形式为会员的学习、提高和交流提供平台。 5、有一定数量的会员,正式成立一年及以上。 6、学生协会密切配合团体联合会开展工作,服从管理,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活动,积极创建优秀学生协会。 (六)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优秀团干、优秀团员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 1、受纪律处分未满一年者(2006年5月为界); 2、评选学年度有一门及以上不及格者; 3、未经学校批准,擅自在校外租房者。 四、评选要求 1、评选范围内的个人荣誉称号不能兼获。 2、以“弘扬五四精神,肩负历史使命”为主题,通过评优活动使广大团员增强团员意识,培养团员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3、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要重视本次评优工作,要把评优作为总结工作、交流经验、学习先进、鼓舞干劲的过程,更好地推动团内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4、各分团委要在党总支的领导下,严格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及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推荐,达不到条件要求的,减少推荐名额,宁缺勿滥。 5、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申报名单及优秀团支部申报材料、优秀团干登记表、优秀团员登记表、优秀学生协会登记表、优秀学生协会指导老师登记表、学生协会优秀干部登记表报校团委审批。未按时报送材料的视为放弃参评。 6、初步定于4月27日下午2点30分在模拟法庭召开表彰大会。 附件:《评优名额分配表》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二OO六年四月四日 评优名额分配表 单 位 优 秀 团支部 优 秀 团 干 优 秀 团 员 优 秀 学生干部 优 秀 协 会 优秀协会 指导老师 一 系 6 39 97 59 —— —— 二 系 6 37 92 57 —— —— 三 系 6 39 98 59 —— —— 四 系 7 44 110 66 —— —— 五 系 3 17 42 25 —— —— 六 系 15 104 261 158 —— —— 七 系 6 39 97 58 —— —— 八 系 4 29 73 44 —— —— 九 系 3 12 30 18 —— —— 国际学院 1 8 20 12 —— —— 校团委 办公室 —— 6 6 —— —— —— 校级学 生组织 —— —— —— 28 —— —— 学生团体联合会 —— —— —— 25 5 5 总 计 57 374 920 609 5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