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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第四届文化艺术节活动中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07-06-14 来源:团委 阅读次数:

校团[2007]9号

    为了不断把我校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全面推向深入,丰富学生的课余文化生活,加强对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提高大学生的文化艺术修养,推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学校于2007年3月—6月成功举办了“第四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本届文化艺术节活动,在学校的正确领导下,在各分团委、校学生会、校学生团体联合会的共同努力和广大同学的积极参与下,完成了全部预定内容,取得了圆满成功。在组织工作中,各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生干部任劳任怨,勤恳工作,涌现出了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为文化艺术节的成功举办做出了突出贡献。为表彰先进,经各单位推荐,校团委研究决定,授予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分团委等四个单位“先进承办单位”称号,授予柯纯等19名同学“先进工作个人”称号。

    校团委号召全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学生干部向获奖的单位和个人学习,齐心协力,为我校的校园文化建设做出更大的贡献。

表彰名单如下:

一、先进承办单位

信息科学与技术系分团委      经济管理系分团委

校广播台                    心理协会

二、先进工作个人

王梦雅   柯  纯   卢笑宇   吴瑶瑶   童江涛   杨  晶

李  拓   杨乐天   李婷婷   贺  喜   向  往   张  帆

行  星   何  鹏   陈旭丽   汪  涛   李建华   徐  娟

吴晨尧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二OO七年六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