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团内文件 >正文

关于召开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31 来源:团委 阅读次数:

校团[2011]7号

全校各院(系)分团委、学生会:

自2004年6月召开了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以来,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我校学生会团结带领全校广大青年学生紧密围绕学校中心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团结奋进,开拓进取,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青年学生的成长成才,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经校党委批准,决定于2011年6月15日召开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大会主题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旗帜,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以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新一代”和“三点希望”为奋斗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锐意进取,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以促进优良学风、构建和谐校园为着力点,团结和带领全校同学,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大会议程

1.听取和审议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学生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关于学代会提案工作的报告》;

3.选举产生第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学生会主席团;

4.全面部署未来五年我校学生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

三、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及比例

    主要根据各院系的学生总数,按照1.2%的比例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候选人中要有学生会组织的各级干部;学习优秀、工作突出的学生代表;先进集体的代表;及一定数量的党员代表、女学生代表和少数民族代表。

(二)代表的条件

    1.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所有在校本、专科学生;

    2.思想素质好、坚持原则、实事求是、为人正派,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热心为同学服务,群众基础好;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严于律己,遵纪守法,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以身作则;

    4.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组织纪律性强,能够正确反映全校同学的意见,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三)代表产生办法

由各院系学生会作为选举单位,按照分配的名额和代表条件及构成要求,经民主协商并征求所在单位意见,提出候选人初步名单,报院(系)党总支和校团委审核同意,采取差额选举形式,代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经召开院(系)学生代表大会或学生代表会议选举产生正式代表。

四、第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学生会主席团候选人提名(一)候选人条件

    候选人应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学习优秀,工作突出,热爱学生工作,甘于奉献,乐于为学生服务,能真正为学生办实事;能够同广大同学保持密切联系,代表和维护学生权益,受到广大同学的信任和拥护;能够顾全大局,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产生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第十一届学生会委员会拟由13名委员组成,学生会主席团设主席1人、副主席4人,候选人人选从全校第二次学代会正式代表中提名,各院(系)代表团应在广泛征求基层学生会组织和广大同学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候选人的提名。

五、大会相关工作要求

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是我校广大同学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今年全校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开好这次学代会,各级团组织和学生会组织需认真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以召开第二次学生代表大会为契机,继续团结和带领广大同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巩固和推进校园文明建设,学风建设做出贡献。

2.认真总结近年来校、院(系)两级学生组织工作经验和成就,广泛宣传各级学生组织在组织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科技创新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等方面取得的成绩;进一步加强学生会自身建设,增强学生会的战斗力和凝聚力,更好地团结和领导广大同学,充分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

3.将学代会的筹备工作与民主工作相结合,对广大同学进行一次民主权利和民主作风的深入教育;将学代会的筹备工作与学生会的日常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以咨询、志愿服务等方式为主的各项活动。

4.各院(系)分团委要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精心组织本单位出席学代会的代表选举和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工作并及时组织学代会的各项活动,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学代会的胜利召开。

共青团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委员会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