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工作年度公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9-30浏览次数:13

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校截至2021年11月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一)校级学生会组织改革自评表
           组织名称: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会

自评公开链接

http://tw.wsyu.edu.cn/cytz/74362.htm

校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评估结论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R是

□否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R是

□否

 

3.工作人员不超过40人,学生人数较多、分校区较多的高校不超过60人。

R是

□否

实有40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人。

R是

□否

实有4人

5. 工作部门不超过6个。

R是

□否

实有6个

6.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R是

□否

 

7.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R是

□否

 

8.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R是

□否

 

9.主席团候选人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学院(系)党组织同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联合审查后,报校党委确定;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部门成员均由学院(系)团组织推荐,经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和校团委审核后确定。

R是

□否

 

10.主席团由学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选举产生。

R是

□否

 

11.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

R是

□否

召开日期为:2021年6月5日

12.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系)组织选举产生。

R是

□否

 

13.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R是

□否

 

14.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校党委学生工作部门、校团委等共同参与的校级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评议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

R是

□否

 

15.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R是

□否

 

16.学生会组织的建设纳入了学校党建工作整体规划;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R是

□否

 

17.明确1名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指导校级学生会组织;聘任校团委专职副书记或干部担任校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R是

□否


(二)二级学生会组织(含二级院系、书院、分校区等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自评表


二级学生会组织情况

项目

符合标准学生会组织数量

备注

1.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8

 

2.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8

 

3.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8

 

4.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8

 

5.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8

 

6.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8

 

7.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8

 

8.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8

 

9.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8

 

10.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8

 

11.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8

 

12.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8

 

13.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8

 

具体情况

二级学生会组织

符合标准情况(请填写是/否)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城市建设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外国语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经济管理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新闻与文法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艺术设计学院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嘉鱼校区工作部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是

问题不足

(选填)

 

 

改进建议

(选填)

 

 

 

校级学生会组织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学校团委意见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核查(复评)工作组意见

(未被核查(复评)学生会组织不需填写)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省级学联秘书处意见

(未被核查(复评)学生会组织不需填写)

□以上情况属实                                    


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二、《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会章程》


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会是在校党委、省学联领导下,校团委指导下的全校学生的群团组织。

第二条  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会参加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和湖北省学生联合会,为团体会员。

第三条  本会的宗旨是: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挥紧密联系学校党政和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助力引领学生成长成才。

第四条 本会的基本任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团结和引导广大学生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
   (二)维护和遵守校规校纪,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协助学校做好文明校园建设、构建良好教学秩序以及营造优良学习生活环境等方面工作;
   (三)充分发挥沟通学校党政与广大学生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学校各种正常渠道,合理反映学生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引导学生有序参与涉及学生重大事项的学校事务的咨询议事及监督; 
   (四)规范学生干部的选拔、考核和培养,建立健全学生干部选拔制度、评价考核制度、骨干培养机制及退出机制;
   (五)强化学生干部作风建设,深化学生干部健康成长教育,围绕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等方面开展专题培训,不断强化学生干部的宗旨意识、表率作用和严实作风,打造信念坚定、品学兼优、朝气蓬勃、心系学生的学生干部队伍。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承认本会章程的武昌首义学院在籍本、专科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六条 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通过符合本会规定的程序,讨论和决定本会事务的权利;
   (二)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三)有参与各级学生会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
   (四)有参加本会举办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五)有维护本会荣誉、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任务的义务;
   (六)有遵守本会章程和学校规章制度的义务。

第三章 机构

第七条 本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在校党委、省学联的领导和校团委的指导帮助下,依照学校规章制度和本组织的章程开展工作。

第八条  全校学生代表大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代表经班级团支部推荐、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产生,参会代表名额不低于学生总数的1%,名额分配覆盖各个学院、年级及学生社团,其中非校、院级学生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不低于60%。

第九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

第十条  校学生会成立权益工作机构或部门,负责开展代表和维护广大学生的合法权益的日常工作。

第四章 基层组织

第十一条  校学生会的基层组织是各学院学生会、班委会。

第十二条  学院学生会对校学生会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有对校学生会工作建议和实行监督的权利;

(二)有申请承办校学生会所主办的活动的权利。

(三)有向校学生会及时汇报学院学生会人员变动情况的义务;

(四)向校学生会按时报送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并接受校学生会工作指导的义务。

第十三条  班委会

(一)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学生会议选举产生,对全班学生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班委会的组织机构、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由所在学院规定,并结合校学生会、院学生会要求和本班特点开展工作。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最终解释权属于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会

三、校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四、校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班级

年级

是否存在不及格情况

1

杜俏颖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19级

否

2

韩旭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19级

否

3

周勇

预备党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4

朱晓杰

共青团员

视觉传达2003

2020级

否

5

李秋茹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20级

否

6

陈山峰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7

陈鑫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8

陈妍睿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9

宋文涛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10

游百典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20级

否

11

陈菲阳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20级

否

12

焦金拓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20级

否

13

沈千懿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20级

否

14

文杨杨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20级

否

15

金昊然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20级

否

16

宋雨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20级

否

17

宋涵

共青团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否

18

张轶斐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19

琚立伟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20

鞠努北

共青团员

物联网厚溥2001

2020级

否

21

张尚坤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22

梁赫

共青团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否

23

朱珂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24

魏波

共青团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否

25

黄思思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级

否

26

余晓涵

共青团员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2020级

否

27

徐美婷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级

否

28

熊兴尧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级

否

29

李亚子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级

否

30

王石柠

共青团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否

31

陈梓怡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32

文渊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级

否

33

付含霖

共青团员

机电与自动化学院

2020级

否

34

罗雨琪

共青团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否

35

孟飞扬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级

否

36

陈润清

共青团员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0级

否

37

陶泉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20级

否

38

周念

共青团员

经济管理学院

2020级

否

39

顾佳怡

共青团员

艺术设计学院

2020级

否

40

李卓非

共青团员

新闻与法学学院

2020级

否



五、校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节选自《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第五章 工作机构

第十五条  校学生会主席团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 主席团成员由学生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任期为一年,主席团成员和主席候选人的资格条件应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予以确定并报学校党委批准。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代会召开之前,各学院推荐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初步人选;

(二)上一届校学生会主席团组织对各院推荐的初步人选进行笔试、考察;

(三)笔试、考察后,产生主席团候选人建议名单,主席团候选人的人数应多于应选人数,候选人经学校团委同意后报学校党委批准;

(四)在学代会上,主席团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说后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差额选举,按照得票多少确定主席团成员,且得票须超过出席大会代表人数二分之一。得票超过出席代表大会代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当选;得票超过出席大会代表人数二分之一的候选人,如其数量少于应选人数的,对剩余候选人再组织投票,直至选举出的人数达到应选人数;

(五)选举结果在学校团委的指导下报学校党委审议后进行公示。

六、校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6月5日,武昌首义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在首义礼堂召开,来自全校的186名学生代表参加会议。校党委书记周进、校长李崇光、党委副书记邹星庐,组织部部长王艳青、宣传部部长王成发、学生工作部部长李雪,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学院党总支书记及分团委书记应邀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校团委书记罗萍主持。

上午9点整,大会在慷慨激昂的《国歌》声中拉开帷幕。周进在致辞中代表学校党委对大会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她指出,本次大会是学校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时代背景下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对广大同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主动承担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使命,推动我校教育事业向更高目标迈进,具有重大意义。她表示,办学20年以来,学校坚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不断完善人才培养体系,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去年新冠疫情暴发时,全校各级学生组织和全体学生坚决服从学校安排,实现了“停课不停学”,维护了学校的安全稳定大局。同学们积极参与到疫情防控志愿服务的各项工作中,为夺取疫情防控的胜利奉献出了自己的力量。她希望,广大首义学子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养,刻苦学习,努力钻研,立志报国,为学校的发展积聚能量。

周春阳以《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坚定不移跟党走、同心共筑中国梦,为学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贡献青春力量》为题,代表上届学生会主席团作工作报告。报告全面总结了学生会在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做好思想引领、组织建设、成长服务、权益维护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指出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阐述了未来工作展望,并号召全体同学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青春心向党,奋斗正当时,谱写时代新篇章。

大会期间,代表们认真听取并通过了《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会章程》,选举产生了武昌首义学院第七届学生会主席团,充分讨论了面向全校同学征集的提案。在各代表团分团会议中,学生代表们积极发言,各抒己见,围绕教育教学、成长成才、生活服务、权益维护等方面积极建言献策。外语学院学生代表建议设立大声晨读的教室,艺术设计学院学生代表建议设置智能学生服务台,方便学生自主办理各项事务。

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大会圆满完成了预定的各项议程,于当日下午15点30分在嘹亮的团歌声中胜利闭幕。

      七、校级学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节选自《武昌首义学院学生代表大会章程》

第三章 学代会代表

第七条 学代会代表的基本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三)能够顾全大局,密切联系学生群体,能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能正确行使学生民主权利和监督权利。

第八条 学代会代表选举办法:

(一)学代会代表以学院为单位,根据分配的代表数额,由学院组织选举产生。选举工作在学院总支的领导下,由学院学生会组织实施,学院团委给予具体指导,学生代表由班级团支部推荐,党总支审核。

(二)学代会代表由各选举单位经民主程序产生,每届任期两年。学代会代表若出现违法违纪现象或选举单位认为不称职的情况时,经选举单位同意,可免去其代表资格。学代会代表出现缺额需要增补时,由缺额单位按程序补选。

第九条 学代会代表总人数为学生总数的1%左右,其中非校、院级学生会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原则上根据学院学生总数按比例进行分配,在选举时要充分考虑性别、民族、政治面貌等因素。

      第十条 学代会代表履行以下职责或享有以下权利:

    (一)听取和审议学生会工作报告、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通过和修订学生会章程等制度文件;

    (二)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

    (三)参与在学代会上关于学生学习、生活、发展等问题的讨论和决策;

    (四)对校学生会内部建设、学生管理、组织发展及各个学院学生会发展等提出意见和建议;对所在各个学院涉及学生发展方面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学代会代表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努力学习并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根据校党委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学校中心工作,不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参与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积极参加学代会的活动,认真宣传、贯彻学代会决议,完成学代会交给的任务;

(三)从实际出发,深入基层,密切联系学生,办事公正,为人正派,如实反映学生的意见和要求;

(四)及时向本单位学生通报参加学代会活动和履行职责的情况,接受评议监督。


     以上自评公开内容如有不实情况,可发送邮件至湖北省学联秘书处邮箱hbsxlwx@126.com或全国学联秘书处邮箱xuelianban@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