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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团委关于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演讲比赛的通知

2019-09-18   浏览:次   来源:团委

为隆重庆祝伟大祖国70周年华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根据团省委《“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特别主题团日活动方案》文件精神,校团委决定举办“我与祖国共奋进”主题演讲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我与祖国共奋进—国旗下的演讲 

二、活动对象:

全体本专科在校生

三、演讲内容:

以“我与祖国共奋进”为主题,畅谈新中国成立70年来国家、地区、学校、个人的今昔变化及取得的非凡业绩,或者抒发报国之志、爱国之情,以此激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拥抱新时代,砥砺新担当,实现新作为,表达青年学子对祖国、社会的独特感受和自身体验,展示青年学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定信心和远大抱负。
四、比赛安排:                          

1.初赛:9月24日前,各学院分团委自行组织选拔,择优推选2-3名选手参加复赛,各学院选拔结束后及时将结果上报校团委。

2.复赛:9月27日进行复赛,校团委组织评委进行选拔,择优推选优秀选手参加决赛,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决赛:时间定于10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演讲要求:

1.演讲内容必须紧扣主题,积极健康向上,结合实际,以事实说话,小中见大,观点正确,演讲稿须为原创稿;

2.演讲时间为6分钟,超时酌情扣分,演讲时须脱稿,不得照稿宣读;

3.选手演讲表达要自然流畅,优雅大方,要做到语言准确生动,声音清晰洪亮,仪表端庄大方。

六、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以及优秀奖若干。

七、注意事项

1.各学院要充分发动学生,做好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好学院初赛。复赛、决赛阶段各学院需组织学生交流观摩。

2.各学院需在9月24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推荐参加复赛学生报名表报至校团委(联系人:周春阳15628692358),每个院推荐2-3人,推荐名单需学院负责人审核签章。

 

附件:

1.报名表

2.评分标准

 

校团委

2019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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