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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2008-04-15   浏览:次   来源:团委

各系:

    根据湖北省教育厅《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活动方案》、《教育部关于举办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教体艺[2007]17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有关事项的通知》(教体艺厅[2008]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参赛。现将报名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学校成立组委会

顾  问:周  进

主  任:邹星庐

成  员:张世宝、罗  萍、陈  琳、李  雪、杨  琳、吴世杰

郭红艳、汪  琦、李建平、胡  艳、张  捷、陈佃生

薛俊鹏、高  超

二、活动主题:我和我的祖国

三、参加对象

1、文艺节目、美术作品类:全校本、专科在读学生

2、艺术教育科研论文:全校教师、行政部门的管理人员

四、活动内容

    本届大学生艺术节以评选优秀文艺节目、优秀美术(摄影)作品和艺术教育科研论文为主要内容。

1、文艺节目:

(1)创作和选择节目应注重弘扬民族文化艺术和倡导严肃音乐,节目内容健康向上,格调清新高雅,融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为一体,能够充分反映高等学校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以及当代大学生高尚的审美情趣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2)节目以大型节目为主,体裁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节目时间:合唱演唱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唱和重唱及独唱不超过5分钟;合奏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不超过6分钟、重奏和独奏不超过5分钟;群舞不超过6分钟、三人舞和双人舞及独舞不超过5分钟;短剧和歌舞剧及小品控制在12分钟内。

(3)节目表演人数。大合唱不超过40人,指挥、钢琴伴奏各1人;小合唱或表演唱(合伴奏)不超过15人;器乐合奏不超过65人(含指挥);器乐小合奏(含指挥)不超过11人,重奏不超过4人;舞蹈群舞不超过36人;短剧、歌舞剧及小品不超过8人。

2、美术作品:

(1)美术作品的评选,以自送作品的方式进行。作品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热情歌颂伟大祖国的壮丽山河,讴歌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取得的辉煌成就。其形式包括:美术、书法、摄影等。

(2)参评美术作品尺寸不宜过大,参评作品均要求装裱。

美术类:绘画(国画、油画、水彩/水粉画、版画、漫画[尺寸不超过2开]);工艺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2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雕塑: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书法类: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摄影类:摄影尺寸均为14吋;影像作品:DV作品不超过12分钟。

3、艺术教育科研论文:

    撰写参评论文请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全国第二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期间举办全国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全国第二届高校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告会论文参评指南》。

五、报名时间和地点

1、作品申报截止时间:2008年6月30日

2、申报地点:校团委

六、其他

1、文艺节目按照不同体裁和形式分别分盘录制或刻录光盘,以集体节目为主,上报节目中必须要有一个大合唱节目(曲目内容自选)。

2、各类活动内容均需填写相应申报表格。

 

特此通知

 

 

校团委

2008-4-15

表一:

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文艺节目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节目名称

 

节目形式

 

节目时间

分     秒

组   别

 

演员人数

总人数

(男生:    人,女生    人)

伴奏形式

 

是否创作节目

创编人员名单

作词:

 

 

是否成品节目

作曲:

 

 

指导教师姓名

 

性别

 

年龄

 

节目简介

(题材、内容、构思等)

 

其它署名

(排练、指挥、伴奏等)

 

填表人:

 

注:1、优秀文艺节目报表须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08

年7月15日以前报省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文艺节目部;

2、是否创作、成品节目栏分别在“是”或“否”栏中打“√”;

3、此表可复印。

 

表二:

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美术作品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作品名称

 

组  别

 

作者姓名

 

性别

 

年  龄

 

所在院(系)

 

年  级

 

指导教师姓名

 

性别

 

年  龄

 

是否创作作品

作  品  形  式

美术

 

 

 

 

书法

 

是否临摹作品

其它

 

 

 

       

作品简介

(题材、

构思等)

 

填表人:                    (是否为校级领导作品       )

   

 

注:1、优秀美术作品报表须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08

年7月15日以前报省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美术作品部;

2、是否为创作、临摹作品栏分别在“是”或“否”栏

中打“√”。如有校级领导参加书画摄影作品评选,请在表尾注明;

3、此表可复印。

 

表三:

湖北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优秀艺术教育

科研论文报表

学校名称(盖章):

论文题目

 

第一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第二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其他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第一

作者所在院(系)

 

邮   编

 

论文摘要

 

学校推荐意见

 

填表人:

 

注:1、优秀艺术教育科研论文报表须认真填写,并加盖公章,于2008年7月15日以前报省大学生艺术节组委会美术作品部;

   2、此表可复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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