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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第六届大学生文化艺术节“青春之歌”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励志诗歌朗诵比赛的通知

2009-02-27   浏览:次   来源:团委

 

各系分团委:

为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弘扬五四青年追求进步的伟大精神,校团委拟于3月份举办“青春之歌”纪念五四90周年励志诗歌朗诵大赛。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主办单位:校团委

二、    承办单位:新闻与法学系分团委

三、    活动主题:纪念五四运动90周年、弘扬五四奋斗精神

四、    参赛对象:华中科技大学武昌分校全体本、专科学生

五、    活动时间:20093

六、    赛程安排:

1.      2009319复赛。

2.      2009326决赛。

七、    报名方式:

请各系分团委于317日前将报名信息交给报名负责人

报名负责人:苗野(电话:13429871388)、孙宝琼(电话:15827599513

八、    大赛说明:

1.      本次大赛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本次大赛初赛由各系分团委自行组织。

2.      本次大赛复赛和决赛由新闻传播系分团委组织。

3.      朗诵形式为以下三种,由参赛选手自选一种形式参赛:

a)      个人朗诵。

b)     双人朗诵。

c)      两人以上的集体朗诵。

4.      选手朗诵作品可自选。

5.      朗诵须加入表演、舞蹈、书法等其他艺术形式予以配合。且所加入的艺术形式需与诗词主题相协调。

6.      复赛由各系经初赛选出23名选手或23个选手组合参赛。

7.      复赛之后决出十名优胜选手参加决赛。

8.      决赛时长为120分钟。

9.      复赛形式为配乐诗朗诵。

10.  决赛分诗词配乐朗诵、评委提问、观众互动、评委挑战赛四个部分。

11.  各选手参赛音乐需自备,可自备PPT,无自备PPT者将由大赛组委会统一制作PPT

12.  参赛选手衣着需大方得体协调。

九、    朗诵作品要求:

1.      内容积极健康。

2.      可以朗诵原创作品。

3.      必须脱稿朗诵。

4.      朗诵作品内容应围绕“弘扬五四精神”和“励志”这两大主题,形式可包括中国古典诗词、中国近现代新诗和外国诗作的中文译本。

5.      诗词朗诵时间不低于3分钟,不超过5分钟。篇幅较短的诗歌可以通过重复、多篇组合等形式进行朗诵。

十、    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4

希望各团支部广泛宣传,积极动员学生踊跃报名参加。

校团委

2009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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