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分团委:
为讴歌伟大祖国60年的辉煌历程,抒发师生对伟大祖国无限热爱的赤子之情,倡导师生开展主题创作摄影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落实省教育厅鄂教体艺〔2009〕8号文件精神,校团委拟组织参加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本届展览分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个组别,并在两个组别中分甲、乙两个类别。
专业组为:凡在高等学校从事摄影、摄像、动画、新媒体等必修或选修课教学工作的专、兼职教师,以及从事上述专业及绘画、设计专业学习的学生。教师为甲类、学生为乙类。
非专业组为:非视觉艺术专业的高校师生。教师为甲类、学生为乙类。
二、作品要求
1、参评作品主题积极向上,贴近现代生活,反映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2、作品需体现创新思维,能够通过其摄影艺术作品反映作者的探究精神;
3、数码相机拍摄需使用RAW格式并自行转存为TIF格式;传统胶片拍摄后将其扫描成50兆电子文件。
三、参评要求
1、初评作品一律交5×7扩印片或自行剪裁好的长边不超过7英寸的照片;
2、抽象作品在照片背后用箭头标明向上的方向。组照需用透明胶带连接并标明序号。
四、评选方式
本届展览分为初评和复评两阶段进行。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分别评出最佳学术奖和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名。同时,评选出优秀组织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若干名。
五、送件时间及地点
1、作品报送截止时间为:2009年10月8日上午10:00前;
2、报送地点:校团委(行政楼107室);
3、请报送单位自行下载填写相应表格,将纸质文档(含电子版)连同作品一并上交。
望各系分团委接到通知后,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认真组织,积极发动,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表1: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参展作品登记表
附表2:湖北高校第二届摄影作品展览参展作品集体报送表
校团委
2009年6月